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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荣尊世界控股(01780):联合公告 - (1) 于首个截止日期要约之接收水平;及(2) 力高证券有限公司及富中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就收买荣尊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悉数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
原标题:荣尊世界控股:联合公告 - (1) 于首个截止日期要约之接收水平;及(2) 力高证券有限公司及富中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就收买荣尊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悉数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起举动人士已拥..
香买卖及結算一切限公司及香聯合买卖一切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明概不對因本聯合公告悉数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榮尊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亦不構成於任何司法權區徵求任何表決或赞同,且不得於進行該要約、招攬或出售屬違法之任何司法權區內銷售、購買或認購榮尊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證券。本聯合公告不得在刊發、登載或派發即構成違反有關司法權區相關自取灭亡之任何司法權區內或向其刊發、登載或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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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榮尊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亦不構成於任何司法權區徵求任何表決或赞同,且不得於進行該要約、招攬或出售屬違法之任何司法權區內銷售、購買或認購榮尊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證券。本聯合公告不得在刊發、登載或派發即構成違反有關司法權區相關自取灭亡之任何司法權區內或向其刊發、登載或派發。
於首個截止日期要約之接納水平 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周四)下午四時正(香時間),有一項集聚接納, 触及215,000股要約股份(「接納股份」),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悉数已發 行股本約0.035%。接納股份連同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起行動人士已擁有的股 份合共為207,215,000股股份,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33.43%。 要約失效 誠如綜合文件所載,要約須待於首個截止日期下午四時正或之前(或要約人在 恪守收購守則之情況下或许決定之較後時間或日期)就要約股份接獲集聚接 納(且在允許情況下並未被撤回),而該等要約股份連同要約人及其一起行動 人士已持有之股份,將導致要約人及其一起行動人士於截止日期持有本公司 超過50%之投票權,方可作實(「條件」)。條件不行獲豁免。由於條件未獲達成, 要約人與本公司聯合宣佈,要約已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周四)失效,且 要約將不會延長或修正。茲提述(i)楊敬堯先生(「要約人」)與榮尊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之聯合公告,內容有關(其间括)要約;及(ii)要約人與本公司聯合發出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之綜合要約及回應文件(「綜合文件」),內容有關(其间括)要約。除还有界定外,本聯合公告所用詞彙與綜合文件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周四)下午四時正(香時間),有一項集聚接納,触及215,000股要約股份,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悉数已發行股本約0.035%。接納股份連同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起行動人士已擁有的股份合共為207,215,000股股份,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3.43%。
緊接要約期開始前,要約人及其一起行動人士合共持有、操控或指揮207,00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3.39%。除上文所发表外,緊接要約期開始前,要約人及其一起行動人士概無持有、操控或指揮任何股份或股份權利。
除要約人持有的207,00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3.39%)外,要約人及其一起行動人士概無(i)於要約期內直至本聯合公告日期(括該日)收購或赞同收購任何股份或股份權利;或(ii)於要約期內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借用或借出本公司任何相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2註釋4)。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1.1,除執行人員赞同外,倘要約未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並已撤回或失效,要約人或任何於要約過程中與其一起行動之人士,或其後與彼等任何一方一起行動之任何人士,於要約撤回或失效日期計12個月內:(i)不得公佈對本公司提出要約或或许要約(括或许導致要約人持有附帶本公司30%或以上投票權的股份的部分要約),或(ii)倘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要約人或其一起行動人士因此有責任提出要約,不得获得本公司任何投票權。
鑒於要約已告失效,由過戶登記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所收取的股票及╱或過戶收據及╱或其他一切權文件(及╱或任何就此所需令人信納之一項或多項彌償保證)連同接納表格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於要約失效後七(7)個?業日(即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一)前),以平郵方法寄回予已接納要約的相關獨立股東,郵誤風險概由有關獨立股東自行承擔。
要約人對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不括與本集團有關之資料)之準確性承擔悉数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之意見(董事所表達在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有所誤導。
董事一起及個別對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不括與要約人及其任何一起行動人士有關之資料)之準確性承擔悉数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之意見(要約人所表達在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有所誤導。